企划经济委员会
常委会 审查各委员会管辖的议案和请愿。常任委员长将根据议长选举的惯例在全体大会中选出,常任委员由议长 推荐并经全体会议表决后产生。除议长外,全体议员隶属于常委会,任期2年。
企划经济委员会
企划经济委员会负责公报官(道政宣传)、企划调整室(制定创造道民丰富生活的政策)、经济室、未来产业局、忠南道立大学、中央合作本部等所管业务,对所管部门的主要政策和各种条例、制定·修订案及预算案等进行审议。
所管事项
- 属于公报官、企划调整室、经济室、未来产业局、忠清南道立大学、中央合作本部管辖的事项
委员数
- 8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