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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语与区民 美丽同行 开放议政、共鸣议政、负责议政 由忠清南道议会打造。

请愿的审查和处理

道议会拥有通过提议、修改或废除条例的自治立法权与审议、确定预算案,并确认预算是否被适当执行的自 治行政权。通过行政事务监察和调查活动,可对执行部的行政执行进行管制。
可处理道民提交的请愿,并依照法令或条例来处理属于其授权范围内的事项。

请愿是指

该制度是道民在道议会议员的介绍下,书面提出有关道政的希望或改善事项的制度。请愿事项包括:对受害的救助;纠正公务员的违 法行为或请求对相应公务员进行惩戒、处罚;制定、修改或废除法律、命令、守则等。内容仅限于所属公共机关权限范围内的事项,干涉审判或违反法令内容的请愿将不予受理。

请愿处理步骤

  • 提交请愿书
    • 经议员介绍,在请愿书上具体标明请愿的意愿和理由(填写姓名、地址后签名或盖章)。
  • 提交至常委会进行审查
  • 全体会议审查、表决
  • 移交至道知事
    • 附上请愿意见书
  • 向道议会报告处理结果
  • 通知请愿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