议会运营委员会
常委会 审查各委员会管辖的议案和请愿。常任委员长将根据议长选举的惯例在全体大会中选出,常任委员由议长 推荐并经全体会议表决后产生。除议长外,全体议员隶属于常委会,任期2年。
议会运营委员会
职责包括:会期、议事日程及监察日程等议会相关规定的制定、 修改;议员议政活动的扶持及宣传;议会运营相关事项;其它 议会事务处相关事项等。通过研讨会、钻研会等提高议员们的 专业性,支持充实的议政活动,将重点放在确立符合地方自治 时代的议会形象。
所管事项
- 属于议会运营及议会事务处管辖的事项
委员数
- 11名